律师龙正刚:法援显真情
时间:2018-05-28 16:28:25 作者: 来源 点击:
龙正刚,今年36岁,中共党员,律师;2008年参加工作,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已从事法律援助工作9年,现任望谟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多年从事法律工作,他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全心全意为法律援助对象服务,并通过构建法律援助网络,开阔法律援助新的思路,把法律援助网络覆盖到全县各乡镇、村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他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一心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虽说法不容情,他却用无私的奉献,用法律援助温暖了群众,诠释了人间真情。
自从负责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以来,他把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并在单位设立法律援助便民窗口,方便老百姓打官司。
为解决群众申请难、援助资源不足,方便老百姓接受法律援助,他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165个行政村建立了165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在全县形成一个覆盖面广的法律援助网络,受到群众的好评。

左三为龙正刚律师
龙正刚一心为民,心系群众,服务于群众,以其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勇于开拓的精神,热情为群众服务,使弱势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着力解决困难群众"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让困难的群众也打得起官司。2016年5月份,一群老百姓找到法律援助中心,反映自家的土地被别人租赁种植甘蔗到现在,一分钱也没有支付,请求法律援助中心给予帮助。龙正刚了解到这个村有100多农户都遭遇到这个问题后,亲自下乡进组,入户调查,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免费为他们打官司,让农户顺利获得了租金及赔偿,保护了农户的利益不收到损害。正是龙正刚用自已对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执着和坚持,在法律援助的道路上,为老百姓争取公平和正义,同时也诠释了一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人生价值和追求,2016年9月,他荣获司法部授予的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
春风吹雨露,甘苦心自知。龙正刚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他一心为民的一个共产党员,一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的高尚情怀。他不辞辛苦,深入乡镇、山区村组,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成绩。9年来,他义务代写法律文书500余份,义务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为军人军属、妇女儿童、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300余件,总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在办案过程中,他把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积极进行普法教育,效果良好。望谟县的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多,每年都在520件左右。其原因除了当事人经济条件差,人口较多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受援当事人及对方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的法律意识淡薄。针对这一现象,他在办案过程中及时进行普法教育,谆谆诱导,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运用以案释法,争取办援助案件一件,达到普法教育群众一片的效果,让老百姓明白遵纪守法的好处。为此,他不辞辛苦多次走访全县境内的行政村,发放各类法律援助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册,并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和春节农民工返乡等契机组织人员到车站和广场等地,深入群众进行法律宣传,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使更多的群众沐浴到法律援助的阳光,从而更加知法、守法。同时,也为平安望谟、法治望谟、幸福望谟的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望谟县司法局:李雁